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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0 18:00 - 8月28日 24:00 UTC+
SEC主席:制定加密資產監管框架 促進發行托管和交易
SEC主席在代幣化圓桌會議上的主旨演講
今天,我很榮幸能在這場代幣化圓桌會議上向各位嘉賓發表演講。
本次討論的主題非常切合時宜,因爲我們正目睹證券從傳統數據庫向基於區塊鏈的分布式帳本系統遷移的趨勢。
這種轉變可以類比於幾十年前音頻記錄從黑膠唱片到磁帶再到數字格式的演變。數字化使音頻文件更易於傳輸、修改和存儲,爲音樂產業帶來了巨大創新。音頻擺脫了固定格式的限制,可以在各種設備和應用之間互操作,甚至可以重新組合創造全新產品。這推動了新型硬件和流媒體商業模式的發展,極大地造福了消費者和經濟。
同樣,向鏈上證券的遷移也有望重塑證券市場的方方面面。例如,鏈上證券可以利用智能合約定期透明地分配股息。代幣化還可以將缺乏流動性的資產轉化爲流動性投資機會。區塊鏈技術爲證券帶來了全新的應用場景,催生出許多現有規則尚未考慮的新型市場活動。
爲了使美國成爲全球加密領域的領導者,SEC必須與時俱進,考慮是否需要進行監管改革以適應鏈上證券和其他加密資產。爲傳統證券設計的規則可能與鏈上資產不兼容或不必要,反而會抑制區塊鏈技術的發展。
我的一項重要任務是爲加密資產市場制定合理的監管框架,爲其發行、托管和交易制定明確規則,同時持續打擊違法行爲。明確的規則對於保護投資者免受欺詐至關重要,尤其有助於識別不合法的騙局。
SEC迎來了新的篇章。政策制定將不再基於臨時執法行動。相反,我們將利用現有的規則制定、解釋和豁免權,爲市場參與者制定切實可行的標準。執法方式將回歸初衷,即監管違反這些既定義務的行爲,尤其是欺詐和操縱方面。
這項工作需要SEC內部多個部門的協調,因此我很高興看到Uyeda委員和Peirce委員攜手成立了加密貨幣特別工作組。這體現了我們如何齊心協力,爲公衆提供他們長期需要的清晰度和確定性。
現在,我將聚焦加密資產政策的三個重點領域——發行、托管和交易。
發行
首先,我希望爲屬於證券或受投資合同約束的加密資產發行制定清晰合理的指導方針。目前只有少數加密資產發行機構進行了註冊發行。發行機構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此類發行,部分原因是難以滿足相關的披露要求。如果發行機構不打算發行普通證券,那麼也很難確定加密資產是否構成"證券"或受投資合約約束。
過去幾年,SEC最初採取了回避態度,隨後又轉變爲激進的執法監管策略。雖然SEC聲稱願意與潛在的註冊者溝通,但事實證明這種說法具有誤導性,因爲SEC並未針對這項新技術對註冊表格做出必要的調整。
我致力於推動SEC制定新的方針。SEC工作人員最近發布了關於某些註冊和發行披露義務的聲明,並澄清了某些發行和加密資產不涉及聯邦證券法。我希望工作人員繼續就其他類型的發行和資產作出澄清。同時,我已要求考慮是否需要額外的指導、註冊豁免和安全港,以便爲在美國境內發行加密資產開闢途徑。
托管
其次,我支持爲註冊人提供更多自主權,讓他們自主決定如何托管加密資產。SEC工作人員最近撤銷了一項聲明,爲尋求提供加密資產托管服務的公司掃除了障礙。然而,SEC可以做的遠不止於此,以增強合法合規托管服務市場的競爭。
有必要明確哪些類型的托管人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合格托管人"資格,並明確合格托管要求的合理例外情況。許多顧問和基金可以使用自我托管解決方案,這些解決方案可能採用了更先進的技術來保護加密資產。因此,托管規則可能需要更新,以允許在某些情況下進行自我托管。
此外,或許有必要廢除"特殊目的經紀交易商"框架,並以更合理的制度取而代之。SEC可能需要採取行動,明確客戶保護和淨資本規則對非證券型加密資產或加密資產證券托管活動的適用。
交易
第三,我支持允許註冊者在其平台上交易更多種類的產品,並響應市場需求,開展此前SEC禁止的活動。例如,一些經紀交易商試圖通過"超級應用程序"進入市場,該應用程序提供證券、非證券及其他金融服務的一體化交易。聯邦證券法並未禁止擁有另類交易系統的註冊經紀交易商促進非證券交易,包括通過證券和非證券之間的"配對交易"。
我已要求SEC工作人員協助設計現代化ATS監管制度的方法,以更好地適應加密資產。此外,我還要求探討是否需要進一步的指導或規則制定,以促進加密資產在國家證券交易所上市和交易。
在SEC致力於制定全面的加密資產監管框架的同時,證券市場參與者不應被迫前往海外進行區塊鏈技術創新。我想探討,對於尋求將新產品和服務推向市場的參與者,如果這些產品和服務可能與現行規則不兼容,則有條件的豁免是否合適。
我渴望與政府和國會的同事們協調,使美國成爲世界上參與加密資產市場的最佳地點。